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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 金塔县法院:一男子偷越国(边)境获刑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陈艳梅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8/11 14:47: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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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李某未持有任何有效合法证件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从云南临沧出境至缅甸果敢地区,并两次非法入境。2020年6月30日,镇康县公安局以李某非法入境决定罚款5000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国边境的正常秩序不仅关系着国边境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更关系着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每位公民应严格遵守国边境管理法律规定。出入境走合法通道,办理合法手续,且不可非法出入国边境。同时,缅甸不是享乐的天堂,所谓“境外赌博”、“高薪打洋工”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偷越国边境等待你的不是“灯红酒绿”,极有可能是“杀猪盘”的圈养人。成功没有捷径,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眼前利益蒙蔽,自觉抵制赴境外或者网上参与涉赌涉诈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