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7月,月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以下简称月泉建设公司,化名)将自己承包的楼顶防水工程交由敦煌市沙山防水店(以下简称沙山防水店,化名)进行防水施工,双方未签订书面的施工合同,沙山防水店按照月泉建设公司的要求和提供的场所完成了防水施工活动。2019年7月下旬月泉建设公司工地负责人向沙山防水店出具了分项工程验收单及结算单,沙山防水店根据月泉建设公司的要求开具好票据后交付于月泉建设公司,但月泉建设公司未将案涉款项支付于沙山防水店,多年来沙山防水店多次与月泉建设公司相关人员联系催要未果。2023年6月,沙山防水店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月泉建设公司支付工程防水施工费并承担逾期给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调解结果
敦煌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该案后,立即通过“涉企服务窗口”委派特邀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接受委派后,对该案全面进行审查,通过在线调解室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知晓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注重保障沙山防水店实现权益的同时,又出于对月泉建设公司的企业信誉考虑,耐心细致的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月泉建设公司于2023年7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沙山防水店支付剩余的施工费,当天沙山防水店向敦煌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典型意义
该案是利用“诉前调解+涉企服务”程序保障中小微企业权益的典型案件。面对涉企纠纷案件逐年递增的趋势,为维护市场安全,敦煌市人民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健全各项司利民举措,通过新增“涉企服务窗口”,成立涉企调解团队,合力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工商联等调解力量,多元主体共治护航企业合法权益。针对涉企案件数量多、周期长的情况,探索出“诉前调解+涉企服务”的调解机制,将符合起诉条件、尚未正式起诉的涉企纠纷纳入诉前调解的范畴。通过“预先审查、调解先行,速裁联动”强化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两个程序的紧密对接,减少企业的“车马费”支出,降低企业负责人的时间成本,安全、高效的助力企业处理纠纷,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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