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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金塔县法院:今日处暑,这份普法指南请收好!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仲燕燕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8/24 9:25: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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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双星合,人间处暑秋”

今日,秋天的第二个节气——处暑如期而至。

金秋已至夏热未央暑假已经接近尾声,即将迎来2023年秋季学期。小编为你准备了一份普法指南让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敲黑板,划重点法律小知识来了!

 

初高中生可以骑电动车上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监护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一旦因孩子的违规出现交通事故,不仅担责还有可能危害生命健康!

 

电动平衡车能上路吗?

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只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等道路以外的应用场景使用。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骑行人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老师体罚学生违反了哪些法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家长能否追回?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和第20条规定,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直播打赏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应该退还。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应该退还。

在这悠然宜人的新秋

愿你我都得偿所愿

品味秋天的硕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