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实地去了一趟,人确实在那儿,我们需要再去一趟。我先去看好人在不在,你们随后来一下。”
“好的!发现线索或者被执行人,我们一定核实处理!”
2020年6月,李某与于某的买卖合同案件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于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强制措施均未督促于某还款,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一度让案件陷入僵局。
本案的申请人李某已78岁高龄,根本无力查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更无力追讨自己的这笔钱,眼看没有任何希望,后被执行法官告知可以授权子女跟进案件,老人也重新看到了希望。委托大儿子经多方查看打听,获晓于某在瓜州某乡工地打工,便联系执行员前往执行。找到于某后,经过对双方的境况分析和执行流程的耐心讲解,双方握手言和,履行了部分现金、抵顶了部分柴油,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执行的难点,主要是在于查找被执行人的查人难、找物难,案件陷入僵局久久难以解决,本案的快速解决也是申请执行人主动出击把握执行主动权,掌握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后积极配合法官执行,这样不但提高了办案效率,更是缩短了申请人的等待时间。在此,希望申请人在立案执行后,积极寻找执行线索,与执行人员一道,为自己的执行案件提质增效!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