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州区法院坚持在“服务群众、惠民利民”上持续深化,充分运用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系统开展调解、庭审等诉讼活动,在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让群众足不出后就享受到便利高效司法服务,减轻群众诉累,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感。近日,肃州区法院速裁庭许建华团队通过手机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1年11月,原告翟某为被告王某门店安装门窗,安装完成后,被告王某共计欠付原告翟某门窗款8100元,被告王某于2022年7月8日向原告翟某出具欠条一张,双方约定欠款于2022年8月底付清,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推诿拒付,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在审理中,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王某在外地,出庭参加诉讼的时间、经济成本较高,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建立微信调解群,通过微信视频组织双方线上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说理与劝导,双方化解了消极对立情绪,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于2023年8月30日前向原告翟某支付4100元,剩余4000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该案圆满化解。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近年来,肃州区法院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办案的新模式,突破限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智慧法院运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贴心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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