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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构建联动调解机制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何乐、卢彩玲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9/8 18:22: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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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创新发展 “枫桥经验”,优化“诉源治理”机制,坚持将非诉讼争议的处理机制提到诉讼之前,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诉讼、调解等机制贯穿起来,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在诉前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肃州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诉调对接窗口,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大调解机制,将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高效、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最大化、效益最大化。由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性、区域性专门调解组织配合协作,建立了多元解纷调解平台,构建了联动调解机制,与地方银保监、区妇联等职能部门协作在院内建立了金融纠纷调解室、巾帼工作室,对类型化、专业化的案件,分流至特定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具体工作流程为:立案前,当事人可以选择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起诉,直接起诉的案件立案窗口的干警会对该案件进行初次分流,符合调解程序的案件直接转入调解程序由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或分流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诉讼中,由法官对案件进行二次分流,法官开庭前认为该案件适宜由调解组织调解的且当事人同意的,将案件交给调解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再次交给法官审理。

   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工作目标,奋力争先开创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