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七里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9月8日,承办法官带领办案团队深入案涉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力求客观、公正的处理纠纷。
2020年11月,李某租赁敦煌市某公司房屋拟开设酒吧,合同签订后,某公司交付租赁房屋于李某经营。2022年,某公司要对其所属房屋进行门面改造,其中包括李某经营的店铺过道窗户更换及临街墙面改造等工程。后因租金及门面改造影响经营等事宜双方发生纠纷,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并要求支付欠付租金及违约金。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门面改造时间及门面改造是否影响李某经营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双方提交的证据亦无法证实门面改造工程中窗户、过道等改造情况,仅靠当事人的法庭陈述,无法确认现场情况。为全面客观了解案情,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法官决定赴现场实地勘察。到达租赁房屋现场后,在双方的见证下,法官对庭审中双方争议的几点问题逐一进行勘察并询问房屋相关改造情况,对案件基本事实予以固定。经过实地勘察,承办法官对双方争议焦点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案件事实把握也更加充分,为进一步公平公正处理该案奠定了基础。
勘察现场对于案件办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勘察现场,法官不仅可以将阅卷、庭审得到的信息与现场信息进行充分有效的整合,还可以对案情有更为深入的了解,从而作出更公平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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