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盗刷他人“花呗”套现,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中旬,被告人张某在与被害人闫某同乘车辆前往敦煌的途中,因闫某忘带身份证,张某称可以通过支付宝帮助其进行实名认证,便在闫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闫某的手机将闫某花呗内的7300元转入李某账户,后又以倒账套现为由,让李某将7300元转给其并花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现如今,支付宝、微信等APP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便捷,但用户的账号密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支付宝、微信等客户端用户,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手机安全,注意遮挡并保护支付密码,慎防被骗或者被盗刷,也切勿随意将账号密码等信息透漏他人,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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