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构筑“线上+线下”交替融合的司法便民工作体系,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诉讼便利。
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要求。根据“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的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指引确定的流程和期限,规范立案工作,严禁无故拖延。严格落实立案清单要求,除确有必要,不得超出立案清单要求当事人提交材料,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二是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建立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充分尊重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立案需求,畅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设立老弱病残、军人、中小企业等特殊群体立案绿色服务专区,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人群,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直接提供现场立案服务。
三是实行“最多跑一次”制度。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对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或补正的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度。接待群众问清来意,能够当场办理、答复的,当场办理、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答复的,做好登记,尽快回复办理情况。让群众只进一次门、只跑一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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