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墩镇临水村村民张某到肃州区人民法院三墩法庭寻求帮助,起诉配偶李某要求与其离婚。因李某不愿与张某离婚拒绝到法庭陈述意见,三墩法庭负责人柴泳江多次前往张某与李某家中了解情况并加以调解。
据了解,张某与李某现已结婚三十余年,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并且子女均已成家。在三十余年的婚姻生活中,难免有琐事缠心,在多次争吵后,张某一气之下前往三墩法庭要求与李某离婚。柴泳江在基本了解双方情况与诉求后,认为双方还有感情基础,此次提出离婚只是因为多次争吵后激愤使然。经过和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劝解,张某与李某均认识到双方在之前争吵时的错误并向对方道歉,且取得了对方的原谅,夫妻二人化解心结,重归于好,并当场对三墩法庭表达了感谢。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不是儿戏,双方需要彼此了解包容才能携手共度余生,切忌因一点琐事伤害双方几十年的感情。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不能一蹴而就,要根据不同家庭矛盾的成因对症下药,寻找突破口。要真正走进当事人内心,让当事人信任法院的调解工作,这样才能起到“润滑剂”和“阻燃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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