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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法院:租赁合同引发纠纷 法官调解当庭给付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马晓婷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3 15:10: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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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程万兵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当庭履行义务,法庭当场出具了调解书,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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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原告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月租金1000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造成原告损失,原告遂起诉至法院。案件开庭过程中,经过详细的法庭调查,承办法官得知被告未及时支付房租是因为租赁期间意外发生火灾造成房屋等家具受损。考虑到发生火灾这一情节,承办法官立即休庭,与原被告双方一同前往租赁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在房屋现场,根据原告起诉的赔偿项目及财产清单,承办法官逐个进行了清点,对需要修复、购置的财产分别进行了登记。根据这一情况,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调解。经过细致的释法明理,使得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被告当庭给付租金5000元,并成功促成双方下一年度的租赁合同关系,当事人对案件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