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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金塔县法院: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案件还能继续执行吗?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朱娜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7 8:35: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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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申请执行人何某因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案款迟迟得不到履行,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可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久,申请执行人何某却因一场意外去世了,那么,申请人执行人死亡后,案件还能继续执行吗?

简要案情:

早在2015年,何某承包了一项由徐某负责的工程,工程完结后,何某多次索要工资,徐某在给了一部分后,向其出具了欠条,后经法院判决,徐某还需向何某支付劳务工资2万余元。由于徐某迟迟不肯履行,何某便在2023年3月份向法院递交了申请强制执行材料。该案件立案执行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的反馈,被执行人徐某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办案法官联系案件申请人,看能否提供财产线索,可是何某却多次联系未果,后多方打听联系到何某妻子才得知何某已经因一场意外去世。执行法官联系到徐某,徐某认为对方人已去世,他可以不再承担该笔债务,通过法官释法析理,向徐某讲述何某妻子一人拉扯孩子的生活困境,并说明何某妻子作为何某的合法继承人,即便何某死亡,依然要求案件继续执行。徐某已知此债难逃,便东拼西凑将所欠何某的工资支付了一部分,并承诺了剩余案款的还款期限。

    以案释法:

申请执行人死亡,应当终止执行。但继承完毕后,应由继承人决定是否继续执行。继承人继承权利,申请继续执行的,案件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