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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下的蜜瓜法庭】喷洒农药惹纷争 法官调解促案结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马静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7 15:45: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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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南岔法庭马静法官团队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承办法官秉持“适时调解矛盾、耐心劝导息诉”的司法理念,将法理、情理、事理相融合,细致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次日便将案件款全部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孙某与被告陈某系同村居民,两家耕地相邻。2022年春,两家在其耕地中均种植了棉花。同年5月,被告在使用除草剂在其耕地中清除杂草,但因该农药气味传染,导致与其耕地相邻的孙某家种植的棉花亦受到药害影响,导致棉花减产,双方发生纠纷。事后经村镇两级多次调解,均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孙某遂将陈某诉至法庭。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了解案情并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孙某表示其遭受无妄之灾导致棉花减产,但陈某拒不赔偿,心中很是愤懑。陈某则表示自己也很委屈,其未想到使用除草剂竟然会气味传染,且其种植的棉花也受药害导致减产。鉴于当前的案情,承办法官理清思绪,当即决定与村委会核实相关情况。在确定双方未能调解成功的症结后,承办法官对症下药,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从不同角度耐心分析该案利弊,向双方释法明理,疏导化解。最终,陈某同意向孙某赔偿经济损失4500元,并就履行时间与孙某协商一致。次日一早,陈某便将案件款全部交至法庭。至此,一起邻里之间的财产损害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