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执行局的同志帮我们挽回经济损失,解决了公司的资金流动困难!”近日,酒泉某小额贷款公司将一面印有“高效执行楷模 维护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庭,感谢执行局干警心系企业、高效执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16年,酒泉某小额贷款公司向玉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玉门某矿业公司、郝某、杨某、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法院将玉门某矿业公司的厂房、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予以查封,但由于玉门某矿业公司等被执行人均在外地,无具体的联系方式,而且,申请执行人的名称、住所地在工商登记部门也进行了变更,致使后期的拍卖工作无法进行,案件进入僵局。随着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开展,执行局终本团队重新拾起该案,又重新进行了评估、拍卖,并通过多方打听,联系到了玉门某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郝某,郝某表示在外地且身体患有疾病不方便前来,只能派亲戚前来协商处理。为了彻底解决这一执行积案,减少当事人执行成本和诉累,执行法官多次将当事人双方、购买设备的第三人及看守企业大门的案外人约在一起,面对面解决各自的诉求。最终,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530000元的执行款、45000元的看守大门的劳务费一并解决,案件涉及的四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至此,这起长达六年的执行积案及诉讼外的劳务费纠纷得以圆满结案。酒泉某小额贷款公司为表达对法院的感谢,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玉门法院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大局,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开展“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建立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多措并举优化司法服务, 为当地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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