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周某于2019年向本院申请执行,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陆续支付周某部分案款,剩余20000元经法院多次督促,张某一直推拖不予履行。因张某已迁出敦煌,最近几年一直在张掖、酒泉地区生活,自以为千里之外的敦煌法院鞭长莫及,一直有恃无恐,对执行干警督促执行的电话一再敷衍应付。
10月21日,在执行局开展的异地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走访锁定张某现住址位于酒泉市肃州区某小区,并在辖区派出所、物业公司帮助下成功查实张某的具体楼户号。午饭时分,执行干警敲开张某家门,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其妻王某某佯装不认识张某,当执行干警准确说出其妻王某某名字后,躲在屋内的张某只得显身应对。当张某正讶异于藏身之处如何被发现时,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张某拒不履行剩余案款支付义务后可能面临的惩罚措施,眼见无躲避执行的空间,张某当即全额支付该案剩余全部案款及执行费,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敦煌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躲避执行等行为,加大对失信“老赖”信用惩戒力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以高质量的执行质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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