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苗无声。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犯罪。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侯高鹏受聘担任酒泉市东苑学校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等工作,形成院、校联动,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在东苑学校课堂上,侯高鹏法官结合学生们的心理特点,与同学们面对面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运用说案例、讲故事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授了触犯刑法以及校园欺凌的危害,帮助同学们正确辨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个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引导学生们自觉知法守法,筑牢法律意识和道德红线,教育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律意识、珍爱生命、保护自己、预防犯罪,引导学生们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知法、守法和用法,鼓励学生们“践行法治、从我做起”。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开一片幸福之花。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肃州区法院延伸审判触角、彰显法院担当、加强法治宣传的重要措施。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与学校进行深度沟通,创新校园法治宣传形式,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等工作,坚持政治引领、寓教于审、多方联动、因需施教,与学校共同营造崇尚法治、呵护童心、保护成长的浓厚氛围,切实为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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