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人殷某与被执行人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到了约定还款时间,朱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殷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朱某也无法找到,另发现朱某涉执行案件较多,目前确无现金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就此作罢,而是决定转变工作思路,从朱某的其他财产寻求执行的可能。经执行法官多方打听,发现朱某以替人放羊为生,其中部分羊系朱某所有,但朱某下落飘忽不定。
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调查、打探下,最终确认朱某放羊所在地,承办法官即刻与申请人殷某一同前往。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双方现场看羊、当场议价,初步达成了以羊抵账的解决方案,最终稿同意以8头羊抵顶债务8000元,下剩执行款约定于年底以现金方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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