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网融合”工作实施方案,法院干警及时入住社区,本着“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宗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纠纷。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西北街街道金河社区驻点干警联合社区其他驻点干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调解该辖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干警耐心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并辅之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2022年7月,王某租赁了位于酒泉市肃州区某电子商贸城的商铺,该商铺由王某的合伙人朱某实际使用。租赁合同到期后,其合伙人朱某表示愿意继续租赁该商铺,想着由他去和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但是,该商铺到期后已经被出售了,物业公司限期要求朱某搬离,但直至10月份,朱某仍未搬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调解当日,法院驻点干警与社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矛盾化解关键在于一个“解”字,不仅要解开矛盾,更要解开心结。法院干警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以及诉求后,在“公平、合理、自愿”的基础上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平息了双方的争端。双方对法院干警提出的解决办法均表示满意,随后在其他驻点干警和社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法院将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基层前沿,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优势,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继续搭建内外联动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诉前调解进街道、进社区、进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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