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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实地走访调查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石敏虎 郭晓丹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4 17:59:4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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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法官只在法庭里,身着法袍、手执法槌审判案件吗?其实,在邻里乡间、田间地头、当事人家里、店铺里等等,法官的身影无处不在……在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或者无法从现行法律规定得出结论的时候,“法官”便会利用各种方法,努力再现客观真实,实地走访进行调查。为全面客观了解案情,促进案件公正审理,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石敏虎团队对一起定做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做生意讲究“诚信为本”,每一份订单,都是因为信任和认可,良好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维护。若是交付了订金后因其他原因不愿意要订购物品了,那么交付的订金还能不能退回来呢。2021年10月9日,原告刘某从被告某公司订购一批货物,原告支付订金10000元。之后,被告按照原告要求定做好该批货物,但原告以尺寸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接收,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订金。

    案件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认为是被告加工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尺寸,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被告认为是原告不想要订购的货物,故意找借口企图耍赖。真相究竟如何呢?为了查明真实情况,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后携卷前往现场了解案情,详细听取陈述并记录在卷。经过查看,现场确有订购的物品,实地测量后,尺寸与定制图尺寸一致,并不存在尺寸不符的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案件下一步审理和公正裁判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调解时,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法庭审理认为,在被告按照约定已经定做好货物的情况下,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订金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