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了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张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96000余元,执行费1300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屡次推脱履行执行款,在查询完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后,随即对其财产做了强制措施,累计执行到位金额95000余元,仅剩1000余元时,被执行人张某突然玩起了消失,故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并向其电子送达,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执行工作困难重重,有很多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案款,用躲、逃、不予理睬来对待执行工作,但我们干警对这种行为也是绝不手软,实时采取随机走访、定点不定时寻人等方式结合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打击“老懒”行为。
在本案终本约谈时,申请人家属对法官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我们的法官却以案款未全额执行到位对申请人深表歉意,像这种双向奔赴的理解和肯定,是对我们执行工作的最大支持。我们的干警每天在面对冰冷法律条款时,申请人的理解与肯定是一份温暖,这份温暖是我们干警努力工作的动力,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考验。
下一步,敦煌法院将不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执行措施,创新工作举措,用实际行动将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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