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敦煌法院执行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96000余元,执行费1300余元。
案件在履行到仅剩1000余元时,被执行人张某突然玩起了消失,执行人员不得已在执行期限即将届满时,将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首次执行期限的届满,但不是执行活动的结束,执行人员仍锲而不舍的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规劝“消失的”李某切莫因小失大,早日履行仅剩的1000余元执行款。终于在11月14日,恰逢我市的第一场雪落之时,正在加班的执行人员得知被执行人有了继续履行的意愿,当晚便通知申请人来到法院,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履行了剩余的案款,案件执行完毕,失信被执行人的帽子得已脱掉。
冬日的暖阳融化了冰雪,失信行为得以修复。敦煌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通过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引导被执行人向善守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同时切实有效帮助有积极履行义务意愿或能力的被执行人渡过难关,实现被执行人“造血再生”,助力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诚实守信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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