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案件中,不但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更有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等妨害执行的行为,在此情况下,拘传能发挥重要作用。
基本案情: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敦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判决,被执行人杨某应在2023年6月15日前向张某偿还欠款26000元。但被执行人杨某到期后仍未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按通知书要求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杨某沟通,杨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且拒不出面解决问题,妄图通过“玩失踪”的方式规避执行。
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及承办法官多次的寻找,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因杨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敦煌市法院执行局于2023年10月15拘传杨某至法院。拘传期间,被执行人迫于即将被拘留的压力,将26000元执行款支付给张某。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与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地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和下落,是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此,敦煌市人民法院呼吁各申请执行人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切不可消极等待。同时劝诫各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工作,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社会信用体系。下一步,敦煌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密切配合,有序部署,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让“老赖”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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