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0982执1735号
申请执行人贾志强与被执行人李树贤、李春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树贤,男,1968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敦煌市莫高镇窦家墩村三组安置点寿昌东路213-39号,身份证号620982196806112519。涉案标的额为:274402.67元。
被执行人:李春贤,男,1977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敦煌市莫高镇窦家墩村三组安置点寿昌东路213-48号,身份证号622103197702282510。涉案标的额为:274402.67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树贤、李春贤有效行踪线索并成功找到,申请人提供500元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7-8893579
悬赏期限:2023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2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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