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碰到,也需要赔偿吗?”许某诉李某、R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给您答案。
案情还原:2022年6月19日,许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路段由机动车道行驶至非机动车道后,受沿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影响发生侧翻,造成许某受伤,后许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78121.22元。经鉴定,许某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许某、李某承担同等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定R财产保险公司向许某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内赔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198000元;李某向许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4294.6元。判决生效后第20日,R财产保险公司、李某均主动履行案款。
法官说法: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碰撞”并不是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即无接触不等于无责任。
法官提醒:驾驶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在改变车道、通过路口、转弯时要特别注意,减速慢行,最大程度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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