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巡回法庭收到了当事人赵某从湖南省邮寄过来的锦旗,在电话那头赵某反反复复表达着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案件的妥善解决也为赵某的七年漫长追债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赵某系外省甲公司的股东,早年间与敦煌市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陆续完成了建设工程项目,乙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再未支付剩余工程款。自2016年起,赵某陆续提起多起诉讼,追要下剩工程款,在此期间,赵某携家人频繁奔赴于家乡与敦煌之间。在其中一次往返中,赵某的妻儿不幸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悲痛过后,赵某继续追要下剩工程款。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仔细阅览案卷材料,及时与赵某沟通联系,结合案件事实及赵某的实际情况,案件承办人员多次前往自然资源局及公证处了解工程款未付的原因;在查明案件事实及充足法律依据支持的基础上,承办人果断下判,为当事人实现权利节约时间。判决书生效后经与本院执行局沟通得知,赵某的工程款160多万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锦旗虽小,却承载着当事人满满的心意;行为虽小,却凝聚着承办人的责任担当。用心做事,踏实办案,让正义在群众心里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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