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初,陈某雇佣韩某为自己所承揽的钢筋施工工程进行电焊工作,陈某陆续支付了韩某的部分人工费,2022年9月30日双方结算后,陈某尚欠韩某劳务费40000元,陈某给韩某出具欠条一张。后韩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诸法院要求陈某支付其劳务工资40000元。经承办法官了解,陈某对于欠付劳务费事实及金额予以认可,但希望能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调解,对于履行期限能够给予宽限。法官征询韩某意见,韩某同意调解。法官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经法官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约定陈某给付韩某劳务费40000元,分三期履行完毕,如有逾期,将承担违约金4000元,至此该案顺利调解完毕。
金塔县法院始终秉持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坚持调解优先,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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