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鼎新法庭成功调解了103户农民与某种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金塔县航天镇某村的103户农民在某种业公司提供劳务后,未能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引发诉讼。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经梳理证据并与各原告多次沟通,最终对60名原告被欠付的劳务费数额进行了确认。但是剩余43名原告情况复杂,有的没有欠付劳务费的证据,但确实提供了劳务;有的出示的欠条载明“今欠到某某工资,具体数额以记账为准”,具体数额还需进一步核实。法官多次联系身在外地的被告,被告既不积极应诉也不能准确提供记账凭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和法庭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奔赴远在千里之外的被告所在地宁夏,找到被告后,法官终于看到了堆成小山一样的记账凭证以及用工考勤,遂耐心与被告逐项逐人核对记账凭证和考勤,历经几个日夜全部核对无误后,承办法官以诚实信用为立足点,对被告晓之以理,并联系原告诉讼代表与被告就地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因案件标的较大且涉及人数众多,为谨慎起见承办法官并没有现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仅是对所有原告的被欠付劳务费制作了清单并由被告查看和签名确认。回到法庭之后,法官组织各原告到场远程连线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书面的调解意见,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此次异地办案,跨越1000余公里,审结3案,涉及原告共计103人,案涉总标的45万余元。这是一场当事人与法官的“双向奔赴”,也是鼎新法庭创建“土地纠纷”特色法庭的缩影,更是金塔县法院干警秉公执法、敢于吃苦、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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