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3月至11月期间,原告赵某等14人在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项目室外工程中进行了劳务务工,该公司在2020年1月进行了工资结算,结算后支付了大部分农民工工资,但尚欠赵某等14人工资共计21万余元,公司承诺于2020年上半年一定支付完毕,但是至今赵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于是赵某等人诉讼法院,要求其支付劳务工资。
收到该案后,立案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该案委派至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对案件材料进行分析并耐心与当事人双方沟通了解了情况。公司负责人对欠款数额没有异议,但表示因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所以才迟迟没有支付赵某等14人的劳务工资。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该公司负责人答应分批次支付赵某等人工资,并于2023年12月底全部支付完毕,至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诉前调解零收费、高效率,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让群众得到便捷、经济的司法服务。此次案件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调解结果也比较理想,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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