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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遇见多家法院处理同一起案件纠纷该怎么办?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吕磊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1 15:11: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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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雷调解员,刘某诉我的案件不是敦煌法院在调解么?怎么今天我老家的法院也找我啊!”

“我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你稍等,我这边和原告了解情况后给你答复。”

事件起因

雷调解员与原告刘某沟通后终于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刘某诉李某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敦煌市法院申请诉前调解立案后不放心,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在李某住所地宁夏某县法院申请诉前调解,这才导致李某被两家法院传唤。

案件处理

知晓来龙去脉后,雷调解员及时将该情况反馈立案庭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传唤原告刘某来院,仔细询问在两个法院的申请立案时间并联系李某住所地法院确认相关立案情况,确认敦煌市法院为最先立案法院,案件由敦煌市法院管辖。程序问题解决后,雷调解员继续处理该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