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快审快结了一起原、被告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撤回了起诉。
A公司长期在B公司处购买钢材,系多年的合作伙伴。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0日,基于信任,A公司应B公司要求,为B公司出具了相应的发票,B公司收到发票后一直未向A公司支付所欠钢材款。截止起诉之日,A公司开票金额共计60余万元, A公司多次催要欠款未果遂将B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助企业的角度出发,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模式,从诚信经营和长远合作方面给双方当事人解析案情,分析利弊,最终A公司与B公司之间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撤回了起诉,给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敦煌市人民法院立足于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贯彻落实多元调解,以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标准,着力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化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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