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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肃州区法院:共有财产引纠纷,化解分歧顺民心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潇倩 万祯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4 17:14: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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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法官,太感谢你了!因为你耐心细致调解,公正处理案件,最终使我顺利拿到属于我的那部分款项,总算是老有所依了。”当事人握着巡回庭刘潇倩法官的手不住地感谢。

    “不用客气,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能够调解处理化解你们的矛盾,也免得伤了你们的和气。”

    近日,巡回法庭刘潇倩团队调解处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以调解结案,原本反目的一家人也化干戈为玉帛。

    王某与孟某曾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及其子女因拆迁分得一套房屋,后王某与孟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后,各自带子女生活,该房屋也由孟某来居住。因王某离婚后居无定所,王某曾多次找孟某协商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但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一怒之下将前妻及其子女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认真分析后认为,本案当事人都是共同生活多年的至亲,若不能平衡好亲情与利益,极易使矛盾激化,不能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应该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挽救当事人之间的亲情,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先后听取了各方的想法和意见,找到案件症结所在,首先耐心地向原、被告讲解了共有的相关法律规定,然后诚恳地和当事人叙述人伦亲情重于一切,亲情的维系需要彼此真心相待,更需要亲人之间相互宽容与理解的道理,从法律、亲情、伦理三方面做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原、被告四人被法官的言行深深感动,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肃州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司法服务,并将不断把调解工作融入审判活动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预防矛盾进一步激化,最大程度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