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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肃州区法院:继承纠纷“上法庭”法官调解“缝亲情”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潇倩 万祯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4 17:24: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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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和万事兴,家事大如天。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家事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在家事纠纷案件矛盾化解中坚持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准确切中家事纠纷案件办理中沟通和理解是化解矛盾的关键点,实现情理与法理深度融合,探索出了调解贯彻审判,审判指导调解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巡回庭刘潇倩团队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用审慎和专业的态度传递司法温度,找寻矛盾的最佳解决方案,最终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让亲情得以修复,促进家庭和谐。

    被告康某系原告董某的继母,双方本是亲人却因财产继承纠纷对簿公堂。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虽法律关系清楚、证据充分,并不复杂,但考虑到每一个家事案件背后都关乎一家人的亲情,为妥善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她们详细解释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劝导母子双方弘扬优良传统,孝敬老人,以和为贵,维护家庭和谐。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将70000元案件款交付给原告。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小单元,家事案件审理浸染着人间烟火气,关系着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本案在调解中充分发扬亲情应该超越利益的精神实质,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了解案件背后当事人的真实情感需求,找到纠纷焦点,充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系住家庭成员之间真挚而无私的情感纽带,既满足家庭成员的社会期许,也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