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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敦煌市法院:找不到欠款人该怎么办?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任玉娜、巩晓婕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5 14:34: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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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现在无法联系,那我的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啊?”

“欠款人无法联系,也有办法将你欠款追回,不要担心。”

近日,敦煌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60000元,赵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条,但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借款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立案后,法院通过诉讼平台向赵某送达诉状、传票等未成功,预留的赵某家的地址也无人接收文件,在告知了王某此情况后,王某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并同意预交公告费,公告确定的开庭时间,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

法官释法:当欠款人下落不明时,不用着急,首先,应当收集欠款人的身份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其次,立案后,如果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以及上门送达等方式均未找到当事人,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送达传票、诉状等起诉材料的公告期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