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马法官结束一天的工作,下班回家正准备洗把脸吃晚饭,突然电话铃声响起,“马法官,我碰见欠我钱的李某了,你赶紧来,我把他拽住了!”原来是申请执行人张某打来的电话。来不及跟家里人打招呼,马法官赶紧抓起刚脱下的外套就下楼,边走边通过电话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告知不要因为民事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后又紧急联系同事前来协助执行。
张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160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履行部分案款后双方就剩余案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李某分期向张某支付剩余案款。履行期限届满,经法院多次督促,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履行,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亦未能找到李某本人,直到申请人无意间撞见被执行人李某,才有了开始的一幕。
执行干警将二人带到法院后,对被执行人进行细致耐心的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压力,李某联系家人及亲戚凑足剩余执行案款12900元,当场交付执行,该案执行完毕。申请人领到执行案款后连声向法官致谢,并对执行干警行动迅速、执行有力的工作效能表示肯定。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