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成往事
与其争得面红耳赤
不如好聚好散......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原告王某与被告亢某于2017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儿一女。随着时间推移,因婚前感情基础薄弱所造成的问题渐渐浮现,导致夫妻感情淡漠,婚姻生活破裂,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调解过程中因双方都坚持离婚,为了使二人好聚好散,调解员围绕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两个焦点问题,一方面,以情理疏导、安抚双方情绪,使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正确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充分释法明理,使当事人认识到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调解过程中,王某称房屋是亢某父母出大部分资金购买的,应当归亢某所有,所以自愿放弃房屋的所有权。最终,王、亢二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婚姻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本着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的目标,特邀调解员耐心倾听,温情调解,通过“情与法”结合,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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