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思维,创新完善执法司法制度体系,提升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能力,以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标准,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善意文明的执法举措,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
买卖关系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交易关系,由买卖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是屡见不鲜。近日,肃州区法院民二庭快速、成功调解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最终让争议双方握手言和。
两起买卖的合同的原告均是钢结构公司,被告某建筑公司因向二原告购买钢结构原材料,与二原告订立买卖合同,后因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在两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发现虽然两案中原告系不同公司,但被告是同一公司,且案件均系双方之间因签订了钢结构原材料采购合同,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而导致的纠纷。考虑到案情类似,承办法官决定开展类案调解,将两案当事人约至一起,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分歧,挖掘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从案件情理、法理方面等多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劝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打开心结,摒弃前嫌,各自退让一步,被告承诺尽快付款,原告自愿负担诉讼费用,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实现了互利共赢。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本次的类案调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少跑路,快速有效的为双方解决纠纷,案结事了的同时也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涉企纠纷的及时化解,也将经济纠纷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保民生、办实事,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护航。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执法办案全过程,让司法预期“稳”起来、经营主体“活”起来、市场环境“优”起来,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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