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结完毕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司法拘留震慑而主动到庭履行完毕执行款项。
申请人王某某申请执行马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马某某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马某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经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名下微信及银行账户内有存款8992余元,执行干警立即对相关账户予以冻结。被执行人以外出打工不在家为由拒不到庭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电话告知被执行人马某某因其逃避执行,准备对其采取拘传措施,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面对法院即将采取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马某某的“心理防线”瓦解,主动向执行干警了解关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和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天马某某一早便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主动提出要履行案款,随后便一次性履行完所有案款。该案件虽然执行完毕,但执行法官还是对其从诚信角度进行告诫。
金塔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有财产拒不报告、报告不实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落实“应拘尽拘”,力争真正将“纸上数字”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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