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两起案款达54万余元的涉企案件。这两起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6天,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以实际行动彰显了玉门市人民法院高效执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这两起涉企案件的快执快结,一是得益于申请人在立案前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为案件的执行打好了基础;二是执行干警积极响应“百日执行攻坚”冬季集中执行行动部署要求,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开启加班加点模式,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提高了案件的执结效率,保障了当事人应有的权利。
法官寄语
诉前财产保全,即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法官提醒
所有债权人应积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它不仅是你诉讼权利实现的重要途径,也是你权利落实的一个有效方式,更是维护你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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