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七里镇法庭灵活利用“诉前调解”模式,仅用一天时间高效优质地化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不仅减少当事人诉累,还降低了诉讼成本,为诉源治理再添硕果。
2019年11月,原告田某与被告达某达成口头协议,被告达某租用原告田某的铲车平整土地,租赁结束后,达某仅支付少量租赁费,剩余欠款由达某出具欠条。此后原告多次索要未果,2023年12月21日原告到七里镇法庭提起诉讼。
收到原告递交的诉讼材料后,主审法官带领办案小组迅速到被告达某家中走访,经了解得知达某之所以拖欠租赁费,除其经济困难以外,田某也拖欠达某表弟李某的石料款未偿还。李某要求达某从其应付田某的款项中扣除该部分款项,转交给李某。为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法官决定组织三方到场进行调解。在对原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详细核查后,法官提出了三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最终三方达成了调解意见。至此,这起纠纷起诉当天顺利解决,还附带解决了另一起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案审理过程中灵活运用“诉前调解”模式,从“小切口”着手快速止纷,将诉源治理的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高效化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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