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回款500余万元。
2020年6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A公司向B公司累计供应1200余万的预拌商品混凝土,B公司支付货款700余万元后,剩余500余万元一直未予支付,双方因此产生诉讼。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了解到A公司因B公司货款未支付,企业面临困境,B公司因资金没有到位导致货款未予支付,并表示货款到位后第一时间支付。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双方企业代理人协商,经过一个月的持续跟进,最终B公司向A公司全额支付货款502万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的“晴雨表”,也是助力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提升的“催化剂”,金塔县人民法院全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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