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敦煌法院立案庭高效调解了20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促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真正实现了司法护“薪”,赢得了当事人一致称赞。
2024年1月,被告谢某找来豆某等20人20辆货车,为其在敦煌市某煤场拉运原煤,约定每吨运费120元,卸完即付运费。1月15日,该煤场拉运原煤工作全部结束,豆某等人找到谢某,要求清算并结清运费,谢某因一时无法给付20人劳动报酬,随即出具了欠条,并注明还款日期,后谢某向豆某等人给付劳动报酬10万元,剩余7万余元经催要无果后,豆某等人将谢某诉至敦煌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敦煌法院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审判团队仔细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谢某与豆某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20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敦煌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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