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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肃北县法院:倾心调解为人民 减轻诉累免鉴定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杜兰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2/4 11:24: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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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北县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巧用“免鉴定”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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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张某某与原告孙某在某施工队宿舍因借用打火机一事发生矛盾,张某某出手将孙某打伤,孙某被医院诊断为头部受伤,颅内出血。孙某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共各种费用共计4万余元。治疗结束后,孙某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伤情鉴定。法官受理案件后调取了双方发生争议时的出警记录和相关部门作出的伤情鉴定结论及行政处罚书同时了解到被告愿意赔偿原告实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伤害补偿金等各项损失,但被告张某某反映原告孙某所诉金额明显超出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根据上述情况,承办法官立即组织证据交换,根据质证情况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本案事实均无异议。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场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30000元,原告撤回了伤情鉴定申请和诉讼。至此,该起纠纷在庭前得以快速、圆满化解。

本案中,法官巧用“免鉴定”的方式,适时开展庭前调解并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不仅让原告及时得到赔偿,同时也减轻当事人诉累。近年来,肃北县法院从司法为民角度出发,以“公平、公正、规范、高效”为服务宗旨,能动司法、规范管理、细化措施,实现司法鉴定、评估便民利民。对于争议不大的案件,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切实做到让法律有温度、让技术有感情,使司法技术服务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