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敦煌市某公司将一面印有“为企业保驾护航,给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敦煌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高效执行,维护企业权益。
申请执行人敦煌市某公司申请执行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某未按调解书约定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原告敦煌市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后,申请执行人将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拖欠工人工资等公司现状向执行干警反映。考虑到该案涉及众多工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查封、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并督促执行。经查,李某身患疾病,近几年多次住院治疗,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无意间得知李某计划年后贷款投资某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遂向李某讲解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并告知纳入失信人名单将会影响征信,更不可能从银行贷款,承接工程、贷款都会受影响的严重后果,李某遂主动联系家人,多方联系亲戚筹款,最终李某的儿子到法院交清了全部案款,企业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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