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依法保护胜诉者合法权益,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八百多公里,往返各地,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烦薪事”。近日,外出执行干警依法为3位农民工讨回欠薪,解决了农民工的“忧薪事”,为农民工兄弟打造了一片“法治”蓝天!
【案件详情】
2021年,被执行人董某承包兰州某建筑工程时,雇佣马某、包某、后某为其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被执行人董某仅向马某、包某、后某支付部分劳务费后,便以拒接电话、拒回信息等方式逃避所欠劳务费。2023年2月,法院受理董某与马某、包某、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董某应于2023年6月底之前付钱所欠劳务费。因董某长期未履行,2023年11月,马某、包某、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开启了远赴兰州执行模式,通过微信、电话向被执行人董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干警双方调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董某承诺将于2024年1月中旬履行完所有案款,此案终结执行。然而,时间一晃眼,1月中旬到时,被执行人董某不仅没有按约定期限还款,还跟执行干警玩起了“捉迷藏”游戏,以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等方式再次规避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能够过个好年,玉门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邱文礼带领法官助理柴安,法警刘潇再次开启远赴兰州执行模式,加班加点,蹲点蹲守,将被执行人董某成功找到,准备送拘。最终,被执行人董某迫于法律威慑力,主动将所欠劳务费全部付清。至此,这3起涉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农民工的钱,分分都是血汗钱!依法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是玉门市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对涉民生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的高压态势,综合利用各项执行措施和手段,用实际行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得以兑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