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伊始,瓜州县人民法院锁阳城法庭通过以羊抵债的方式,因案施策、灵活执行,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现场办理了以羊抵债手续。
2019年,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人王某借款2万元,但李某到约定还款时间后依旧未偿还欠款,后王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应向王某偿还借款2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未及时还款,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李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李某在交纳1.5万元之后就以无财产为由不再履行义务,案件执行陷入困难。后申请人王某主动向法官提供李某的财产线索,并询问是否可以用羊抵顶案件款。承办法官随即联系被执行人李某,通过电话、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用羊抵顶案件款。随后,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在执行干警的现场协调下,促成双方以6只大羊抵顶案件款约4500元,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