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短短二十分钟,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马某认可欠款的事实,原告张某也适当作出让步,最终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支付了欠款,原告当庭申请撤诉。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为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庭前书记员给原、被告双方送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经双方同意后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二十分钟左右,法官简化庭审流程,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和证据不再赘述,做到庭审结束即出法律文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为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采用“标的+案由+案情”的主客观相结合的识别标准,对于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建议当事人使用该程序,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优势,实现诉讼流程的无缝对接和诉讼程序顺利运作,打造更加公正、高效、快捷的诉讼模式,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司法认同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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