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近日,肃州区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符合救助条件的5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共计29.14万元,为特殊群众搭建起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的“暖心桥”。肃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温建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感谢肃州区法院给予我们的司法救助金,缓解了我们的生活压力,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发放仪式上,司法救助申请人雷某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温建东向各位申请人表达了党和政府、法院的关怀,并鼓励他们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希望救助申请人能充分利用好这笔救助金,安排好生活和生产,努力改变目前的困难境况。同时,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及家属详细说明了司法救助金的性质、准予救助的条件,救助金额及考量因素,在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后向他们发放对应数额的司法救助金,让他们在寒冬时节充分体会到司法的温暖,变群众“上门求助”为“上门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不仅可以帮助救助申请人渡过眼前难关,更让他们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还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近年来,肃州区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核心作用,解决受困受难群众的迫切需求,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传递给特殊困难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全面践行能动司法要求,紧扣公正效率主题,加强司法救助宣传,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应救尽救,及时予以司法救助,为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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