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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树出墙积怨结,一朝剪除纠纷解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马冰阳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3/11 11:14: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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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王某同村居住多年,两家果园相邻,王某家果园中一棵百年杏树枝繁叶茂,一枝主干伸入张某园内,致张某园内部分果木长期荫蔽,无法接受阳光照射导致水果大幅减产。两家就此事积怨已久。虽经双方沟通、村委会协调、司法所调解一直未果,张某诉至法院。敦煌法院受理后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遂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王某剪除伸入张某果园内的杏树枝,赔偿张某减产损失5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双方的诉请,找到双方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并耐心劝解双方消除积怨,平和化解纠纷。经过两次沟通眼见已初显成效,执行法官以共建睦邻友好关系为切入点,提出双方利益损失最小化的杏树枝剪除方案并获双方同意。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已年届七旬,自行剪除存在安全隐患,申请人主动提出由其儿子进行操作。在执行人员指导下,历时两个小时,伸入张某园内的杏树枝全部剪除,现场树枝也清理完毕,双方都表示满意,王某也主动向张某支付了经济损失,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弘扬守望相助、睦邻友好的时代新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该案的顺利执结,是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