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驾驭能力,3月7日上午,金塔县人民法院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观摩了由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金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王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一案。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宣读法庭纪律、核对被告人身份等环节有序进行。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组织诉讼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审判长在法庭调查时提问观点鲜明、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脉络清晰、繁略得当、重点明确。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金塔县人民法院深耕业务研学、增强青年法官审判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积累办案经验、提升庭审技能、增强庭审驾驭能力提供了互学互鉴的实战学习平台,也为青年法官培树精品意识提供了标杆。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有效促进庭审活动的规范化,提升了青年干警的司法能力素质,为进一步实现“看得见的正义”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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