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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 肃州法院新实践│一案调解化三案 矛盾纠纷实质解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肃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3/13 19:29: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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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石敏虎团队审理了一起转让合同纠纷,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一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另外两案纠纷,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案情介绍

2022年10月,刘某与宋某签订店铺转让合同,约定刘某将一间店铺转让宋某经营。宋某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许可证无法变更和登记备案等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宋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本院一审判决解除转让合同,刘某返还宋某转让费4万余元。刘某上诉后,酒泉中院维持原判。由于当时对转让的物品未作处理,刘某作为原告又将宋某起诉至本院,要求宋某返还转让物品并赔偿损失5万余元。

发现关联案件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在本院以及甘肃省高院还有另外两起案件,分别是宋某申请执行刘某返还转让费纠纷一案和刘某向甘肃省高院申请转让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执行案件本院已经立案并正在执行中,再审案件高院也已经立案,正在再审审查程序中。这两起案件,都是围绕店铺转让过程中引发的纠纷。

实质性化解纠纷

发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一竿子插到底,一个案件解决多个矛盾,一次性解决牵连问题。法官通过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分析执行和再审的风险及付出的时间精力,促使双方平复心情,坐下来商谈。最终,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的转让合同,宋某向刘某返还转让物品,刘某向宋某返还部分转让费,宋某自愿撤回前案的强制执行申请,刘某也撤回前案的再审申请。至此,三案关联纠纷彻底得到实质性化解。

调解工作虽然耗时耗力,但能够将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努力达到办案质效最优、司法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的社会效果。今后,肃州区法院速裁庭将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